備受關注的新能源汽車補貼調整政策出爐。
3月26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正式公布了新一輪的補貼退坡政策。澎湃新聞記者發現,2019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在2018年基礎上平均退坡50%;通知從2019年3月26日起實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過渡期。過渡期間補貼標準適當降低。過渡期結束后地方不再對新能源汽車(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將購置補貼集中用于支持充電(加氫)等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環節。
與此同時,《通知》明確,適度提高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門檻,適度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能耗要求,提高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門檻要求。
這意味著,新的補貼政策更加強調安全性和里程要求,不再一味追求電池能量密度的快速提升。
以純電動乘用車為例,續駛里程的補貼門檻已經從2017年的100公里,2018年的150公里,提升到了250公里;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從2017年的不低于90Wh/kg、2018年的105Wh/kg提升為125Wh/kg。
《通知》還表示,根據新能源汽車規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補貼政策退坡退出的規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新能源貨車補貼標準,促進產業優勝劣汰,防止市場大起大落。
純電動乘用車補貼方面,續駛里程在250-400km之間的產品補貼1.8萬元,大于400km的補貼2.5萬元,在250公里以下的直接取消了補貼。在2018年的補貼政策中150-200km續駛里程的純電動乘用車有1.5萬元補貼,而200-250km的有2.4萬元補貼。此外,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續駛里程大于50km的有1萬元補貼,2018年這一數據是2.2萬元,2017年是2.4萬元。
計算方式為,純電動乘用車單車補貼金額=Min{里程補貼標準,車輛帶電量×550元}×電池系統能量密度調整系數×車輛能耗調整系數。
2019年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2017、2018年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對比。
中國官方早已針對新能源車補貼設定退出時間表,全面退出的大限是2020年。不過,汽車廠商此前一直希望能將退出的時間表推遲。
中信建投汽車行業分析師表示,粗略估算,按照最新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年度補貼金額將在400億元-500億元,補貼總額相比2018年有所降低。
此外,現行政策規定,運營車輛申請補貼清算需滿足2萬公里行駛里程。部分企業反映清算時間長、資金占用壓力大。為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新政策規定:從2019年開始對有運營里程要求的車輛,完成銷售上牌后即預撥一部分資金,滿足2萬公里后再予以清算。
四部門在政策解讀中表示,2009年以來,中央財政開始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規模快速增長。2018年產銷達到127萬輛和125.6萬輛,分別同比增長59.9%和61.7%。隨著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的迅速擴大,產業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
一是長期執行補貼政策導致一些企業形成 “補貼依賴癥”,產業競爭力不強。
二是消費應用環境仍需改善,一些地方對使用環節投入不足,充電等配套基礎設施不健全,成為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因素。
三是地方保護仍然存在,不利于形成統一、公平的競爭環境,不利于推動產業做大做強。
四是隨著保有量快速增長及車輛使用頻率不斷加大,新能源汽車產品運行安全風險增大,亟需加強安全監管,確保產業安全發展。
四部門在政策解讀中指出,財政政策對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具有積極的引導和撬動作用。2016年以來,報經國務院批準,四部委建立了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動態調整機制,判斷政策是否調整的依據主要有技術進步情況、成本變化情況,以及國內外產業發展情況等。實踐證明,補貼政策動態調整機制,能夠積極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做優做強做大,提升競爭力,實現產業高質量發展。
附:官方解讀《通知》要點
適度優化技術指標,堅持“扶優扶強”
《通知》:穩步提高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門檻要求,適度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能耗要求,提高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門檻要求。
解讀:按照技術上應先進、質量上要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則,技術指標上限不做調整,防止企業盲目追求高指標忽視安全性,適當提高技術指標門檻,推動技術加速進步。同時,進一步簡化現行補貼指標體系,為企業開發產品提供更加寬松的政策環境。
加大退坡力度,分階段釋放壓力
《通知》:根據新能源汽車規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補貼政策退坡退出的規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新能源貨車補貼標準,促進產業優勝劣汰,防止市場大起大落。
解讀:按照2020年以后補貼退出的制度安排,為了使新能源汽車產業平穩過渡,采取分段釋放調整壓力的做法,即2019年補貼標準在2018年基礎上平均退坡50%,至2020年底前退坡到位。這一退坡比例與當前整車綜合成本下降的比例基本適應。
優化清算制度,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通知》:從2019年開始,對有運營里程要求的車輛,完成銷售上牌后即預撥一部分資金,滿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請清算。政策發布后銷售上牌的有運營里程要求的車輛,從注冊登記日起2年內運行不滿足2萬公里的不予補助,并在清算時扣回預撥資金。
解讀:現行政策規定,運營車輛申請補貼清算需滿足2萬公里行駛里程。部分企業反映清算時間長、資金占用壓力大。為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新政策規定:從2019年開始對有運營里程要求的車輛,完成銷售上牌后即預撥一部分資金,滿足2萬公里后再予以清算。
設置政策過渡期,保證產業平穩過渡
《通知》:本通知從2019年3月26日起實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對應標準的0.1倍補貼,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6倍補貼。過渡期期間銷售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8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和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政策另行公布。
解讀:考慮到新能源汽車技術改造和升級的周期,消化庫存產品需要一定時間,為避免對企業產銷產生大的影響,繼續設置政策過渡期。過渡期間補貼標準適當降低。
營造公平環境,取消地方購車補貼
《通知》:從2019年起,符合公告要求但未達到2019年補貼技術條件的車型產品也納入推薦車型目錄。地方應完善政策,過渡期后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轉為用于支持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方面。如地方繼續給予購置補貼的,中央將對相關財政補貼作相應扣減。
解讀:要求地方從2019年起完善政策,過渡期結束后不再對新能源汽車(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將購置補貼集中用于支持充電(加氫)等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環節。
加強產品質量監管,提高產品綜合性能
《通知》:進一步加強安全性和一致性監管,由行業主管部門加快建立產品安全監控和“一致性”抽檢常態機制。對由于產品質量引發重大安全事故,或經有關部門認定存在重大質量缺陷的車型,暫停或取消推薦車型目錄,并相應暫緩或取消財政補貼。
解讀:為進一步提高產品質量和安全性,新政策規定將建立產品安全監控和“一致性”抽檢常態機制。對由于產品質量引發重大安全事故,或經有關部門認定存在重大質量缺陷的車型,暫?;蛉∠扑]車型目錄,并相應暫緩或取消財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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